「公关危机话术」【网络舆情播报】《食品安全

日期:2019-03-18 02:31:35 / 人气: / 来源:本站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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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被打公关危机分析【网络舆情播报】《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不忘初心方可守住“舌尖安全”  7月上旬,通过对官方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舆论场的监测,聚焦食药行业最具代表性的事件,结果显示,“《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相关报道量与争议程度高于其他热点词汇。

流言传播导致政府危机公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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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危机公关成功案例  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已半载有余。为推动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以良法促善治,今年4月~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分赴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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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危机话术

流言传播导致政府危机公关  6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出席会议并作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陈述,食品安全工作面临检验检测能力不足、乡镇街道执法能力薄弱、食品犯罪入罪难追诉难等问题。报告指出,网络订餐等新兴食品业态兴起,暴露出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力等监管空白。相关内容引起主流媒体的广泛注意,报道量激增。

网络公关危机李耀阳  7月2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结合审议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专题询问中,委员们就如何评价我国食品安全的整体状况、如何引导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如何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等提出询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公安部副部长黄明,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金小桃,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分别回答了相关提问。相关问答情况第一时间被广泛传播,引起人们对新一轮体制改革的猜想。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中央编办等9个部门组成调研组,分赴10个省(区、市)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构设立情况开展专题调研。7月4日~5日,毕井泉局长带队赴河北调研,财政、法制、食药监管等有关部门同志参与调研,听取各方面对完善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意见。

  舆情走势

  从相关舆情一周发展走势看,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媒体关注度呈现“波浪式”的特征。

  从图1可以看出:7月1日,舆情关注度已处于最高点。《食品安全法》落地效果如何?各方面都很关注执法检查组带回的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第一年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并结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目的是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推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落实到位。主流媒体对此意义有充分认识,立即聚焦报告。

  央视、新华社等主流媒体集中报道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报告,关注食品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由于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会议上,毕井泉局长讲话透露,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已上报国务院。在专题询问中,汪洋副总理表示,要持之以恒地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抓紧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形成社会共治机制。在微信等自媒体上,体制改革的话题热度有所增强。

  图1.媒体与网民舆情关注走势

  爆发期:7月1日,关于“《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信息量激增。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食品安全基础还比较薄弱,部分领域和地区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备受媒体关注。

  蔓延期:7月2日~7月5日,在央视、人民网等主流媒体的强势引领下,话题量稳定在较高数量,专题询问的内容广泛传播。其中,人民网发布的《“多合一”市场监管局弱化了食品监管职能》得到多家网站转载。但是也有观察人士对如何解读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不同观点,认为报告基本肯定了“三合一”体制,只要研究如何完善。此外,都市类媒体普遍关注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问题。

  消退期:7月6日起,有关“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新闻明显减少,舆情开始平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个部门组成调研组,分赴10个省(区、市)就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构设立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图2.一周以来媒体信息来源比例

  以7月1日~7月7日为监测时间段,统计不同媒体平台上有关“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相关的信息量,从图2中可以看出,相关报道数量最多的媒介为传统新闻媒体,占总体舆情来源的60.4%,其次为微信、论坛。

  据统计,在新闻媒体的报道中,新华社、《京华时报》所受关注较多;在微信公众号中,“央视新闻”、“央视财经”等公众号受到较多关注;而在互动媒体里,强国社区舆情较热。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话题关系国计民生,讲述的是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受到观察人士的普遍关注。

  报道内容分析

  自6月30日起,按转载量排序,统计本周新闻网站有关“《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道的热点文章,如表1所示。

  排序

  标题

  来源

  时间

  转载量

  1

  六问食品安全法实施

  新华社

  7月2日

  428

  2

  2015年食品抽样合格率为96.8% 同比提高2.1%

  京华时报

  7月1日

  314

  3

  张德江作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新华社

  6月30日

  276

  4

  张德江:“多合一”市场监管局弱化了食品监管职能

  人民网

  6月30日

  263

  5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网络订餐平台存监管空白

  中新社

  6月30日

  103

  表1:一周新闻转载量TOP5

  (一)媒体报道内容分类。

  通过对转载量较大的热点文章进行内容分析和事件聚类,可见有关报道的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面披露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汇报的《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如新华社6月30日发布《张德江作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又如新华社7月2日发布《六问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最快速度报道会议中的主要信息。此类消息得到最大数量的传播与转发。

  第二,关注会议,多角度报道《食品安全法》实施的现状。如中新社6月30日发表文章《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网络订餐平台存监管空白》;又如人民网在6月30日发布的《张德江:“多合一”市场监管局弱化了食品监管职能》。此类文章侧重截取会议信息中的某一个方面进行报道。

  第三,关于《食品安全法》的讨论文章或是关于体制改革的新消息。如《新京报》7月2日刊登的文章《委员热议“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重罚款轻刑罚》,又如网易新闻7月6日发布的《毕井泉在河北调研时强调:不忘初心 继续前进 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

  (二)六问“食品安全法实施”的情况。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7月2日举行了联组会议,专题询问《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针对常委会委员们提出的关键问题,相关负责人的回答被媒体提炼为“六问”,予以报道传播。具体如下:

  “一问”案件办理

  黄伯云委员问:在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中采取了哪些严厉的措施?在侦办过程中如何控制涉案物品流向和食品安全风险?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答:近些年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都采取了非常规的行动。这几年每年破获案件都在2万起左右,是前几年的几倍。主动牵头和最高法、最高检等相关部门出台了行刑衔接的具体办法,但是具体操作中还有一些问题,有些地方相互通气还不够,信息互通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同步上案的问题也没有很好解决,对此要商有关部门具体解决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根据这次检查发现的衔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下一步,一是对现场查扣的物品都要通知食药监管部门,请他们配合进行查封扣押、提取样品进行鉴定。二是侦查工作发现的涉案产品流向也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三是对重点案件与食药监管部门及时沟通联动执法,防范风险。

  “二问”食安标准体系建立

  姒健敏委员问:现在的标准体系很繁琐,难以掌握、不利于监管,是否应当考虑重新整合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并且补充完善?

  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金小桃答:目前,已经将分散在各个部门的5000项标准进行了清理整合。虽然在整合标准、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最严谨的标准”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有的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标准还不完善,关于标准的全覆盖问题亟待努力。

  “三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起草工作

  姚胜委员问:在食品安全配套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国家食药监总局局长毕井泉答:第一,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完成相关起草工作,近日即可报国务院审议,国务院法制办还要征求各方面意见。第二,相关配套规章,国家食药监总局现在已经完成了11部。已经完成起草,近期可以发布的还有5部,包括《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功能目录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现在正在起草的有6部,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办法》、《食品安全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办法》、《特殊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责任约谈管理办法》、《铁路运营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管理办法》。

  “四问”高毒农药使用状况

  任茂东委员问:对于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法律规定,是否有具体工作计划和具体时间表?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答:2020年要实现零增长和减量化,但是实事求是地讲,现在的高毒农药一下子全禁止还做不到,主要是有一些大田作物,特别是地下害虫的防治,也包括林业上的绿化林木的有害生物防治还有需要。还有12种高毒农药,要重点减,这是个方向,目前已经有几种列入计划了,但是5年内完全减下来可能还要看实际情况。下一步要推广绿色防控,包括生物防治,特别是果、菜、茶、中草药,从现在开始就要严格执法,坚决做到不使用高毒农药。一定做好工作,加快进程,如果在技术上有突破,这个进程还会更快。

  “五问”小作坊、小摊贩与小餐饮监管

  冯长根委员问:解决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方面的问题有什么举措?

  毕井泉局长回答:“三小”确实是一个监管难度比较大的问题。食品安全其实最大的风险,我认为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这类化学性的风险,我们监管的重点应当放到化学性风险的防范上。小摊贩是城市管理问题,地方食药监部门怎么管,这个事没什么太好的办法,需要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现在有些地方把小作坊集中到一个地方,按照统一的标准实行综合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安全是属地责任,“三小”更是属地的属地责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三小”管理办法,创新管理方式,完善管理机制。但是国家这一层,我们要有总体的设计,加强指导。

  “六问”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问题

  庞丽娟委员问: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监管职责,这项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到底如何?

  毕井泉局长答: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到成立国家食药监总局,整合职能,国务院2013年18号文件也有明确要求。这些都非常重要,但地方落实起来确实有一定的难度。工商质监都是垂直管理,下放到地方,机构数就增加了,但是没有机构数,地方就考虑“三合一”、“四合一”。现在食药监的体制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全国已经有80%的市、40%的县独立设立了食药监机构,整合了职能。当然,力量与实际需要还有差距,能力与实际需要也还有差距,我们要继续努力。国务院非常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已经决定由食安办牵头,组成9个调研组,去10个省,调研统一权威的食药监管体制建设和机构设立问题,预计7月上旬可以完成这项工作,我们将在调研基础上,由食安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按照要求上报。

  (三)针对“《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的媒体报道。

  “基层建立了市场监管部门,上一级仍是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存在不协调等情况。同时,监管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程序不统一、法律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6月3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报告指出。

  今年4月~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检查中有关方面反映,2015年以来,部分市县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合并为“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这一方面有利于精简机构,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些地方弱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报告还提出,从全国情况看,目前监管能力方面也还存在基层执法能力薄弱、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监管队伍素质难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的专业化要求问题。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确认和巩固了近些年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成果,对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报告建议,国务院对基层监管体制改革特别是机构设立情况开展专项调研并加强指导,坚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不动摇,抓紧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为落实“四个最严”提供制度和组织保障。

  报告同时建议,各地要认真贯彻施行《食品安全法》关于设立派出机构的规定,解决基层监管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技术能力不足、经费保障不足、人手力量不足等问题,提升基层监管能力,做到岗位不减少、力量有加强。

  ——《食品药品监管“上级多头部署 下级疲于应付”》,摘自新华社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严以新说,执法检查中,张德江委员长给他们参阅了一个关于主要发达国家食药品监管体制的经济分析报告。“在国外为什么没有那么大的问题,一方面小作坊比较少,另一方面自觉性也比较好。美国FDA管理人员,也就是4000多人进行全国范围的检查工作。我们的食品监管队伍很庞大,加上《食品安全法》要求的每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都配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算起来大概有上百万人。但是为什么还会出现问题,这是值得我们深深反思的”。

  “我们是每一个环节都有监管,很多东西从表面上看已经做得完美无缺了,但是仔细分析的话 ,还有很多的漏洞”,严以新举例说,有一个基层的检验所基本上就是4个人,1个月要检查6000批次,怎么忙也忙不过来,“检查中碰到所答非所问情况很多,尤其是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安管理人员。”

  ——《委员热议“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重罚款轻刑罚》,摘自 《新京报》

  微博与微信分析

  以7月1日~7月7日为监测时间段,新浪微博上有关“《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舆情低迷,关注此话题的网友数量有限。主流媒体对此有所播报,但未曾引起普通网友的注意,波澜不惊。

  按照转发数量排序,热门微博如表2所示。

  排名

  微博名

  微博内容

  发布日期

  转发数

  1

  工人日报

  【鼓楼夜话】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于去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但直到目前,食品加工仍存在环境脏乱差、掺假造假、运输不规范、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

  7月1日

  9

  2

  幸福大丰

  【“小摊小贩”纳入法制化管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7月3日

  6

  3

  大话食品安全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未被最严格落实】

  7月2日

  3

  4

  湖南微政务

  【国家出大招捍卫食品安全!450项新国标即将发布】

  7月5日

  1

  5

  克拉玛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六问食品安全法实施 实施条例已完成相关起草工作》

  7月5日

  1

  表2:一周以来热门微博TOP5

  以7月1日~7月7日为监测时间段,按转载量排序,统计有关“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微信文章共有127篇,总阅读数量超过16万人次。其中,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发布的专题询问文章最受关注。此外,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内部,关于体制改革的文章受到热切关注。

  根据阅读数量统计,热门微信文章如表3所示。

  排名

  微信账号

  标题

  发布日期

  阅读数

  1

  央视新闻

  焦点|全国人大“尖锐”询问政府官员 为这个跟每个人都有关的事!

  7月3日

  92202

  2

  央视财经

  【好消息】国家出大招捍卫食品安全!450项新国标即将发布?

  7月4日

  34827

  3

  食药法苑

  张德江:“多合一”市场监管局弱化了食品监管职能

  7月1日

  35407

  4

  食药法苑

  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食药监管体制,有代表建议垂直管理

  7月2日

  32322

  5

  食药法苑

  汪洋:食药监管体制调研7月上询结束,尽快推进地方理顺体制机制

  7月4日

  15624

  表3:一周以来热门微信TOP5

  对此话题,网友的留言评论存在一定的争议。多数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认为“多合一”体制不符合现实监管需求,影响执法效力;也有一部分网友认为“多合一”是精简机构框架下唯一的办法,效果不见得差。

  网友酷评:

  醉梦千年:食品药品的监管体制应该垂直管理,建立起真正的统一权威、专业的执法监管队伍。当前的体制改革并没有体现出对食品药品监管力量的加强反而是减弱了监管的力量。人员增加了,力量减弱了,原有的专业力量分散了。

  北方的马:体制问题需要解决,但是监管方式更需改革。一股风的下放,生产、流通、餐饮、保化,通通放到基层所,基层所又实行错误的区域监管模式。一个监管人员按片区负责,既要掌握大量生产监管法规和食品生产知识,又要掌握大量流通法规知识,又要掌握大量餐饮法律知识、药品法律和药品专业知识,还要掌握大量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法律和知识,以及食用农产品法律和有关知识。省、市、区局都有专业处室,却不负责日常监管责任,名曰业务指导。术业有专攻,基层人员不是神,他不可能精通所有业务却承担着所有的日常监管责任,而精通业务的省、市、区局却不承担日常监管责任,基层监管人员现在只有听天由命了。不幸的是这种错误的区域监管模式却当成一种创新在推广。

  诗书画卷:“三合一”、“ 四合一”,最多的“七合一”,地方各级政府有事就封锁消息,给上面一副太平盛世的样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食品监管就靠基层几个科室的人去搞一,还有其他事情,以前还有安全检测检验,现在呢?食品安全检测检验连个政府性的实验室都没有,靠政府买服务,地方政府真的有上层想得那么实在吗?个人十分支持食药监部门单独设置连同食品药品检验机构一并划转。

  勇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后,不但弱化了食品监管职能,而且出现了各自为政,沟通不畅,争权夺势,推卸责任,设置干部岗位,买官卖官,借机敛财等一大堆问题。一线监管人员连个执法记录仪都没有,别说是常用监督快检设备了!要改快改。

  恋歌:不管是直管还是地方管,一是全国要统一监管体制模式,不再搞你探索一种我又搞一套;二是队伍要稳定要专业,人员要充足,到湖北、内蒙古看看;三是多听听基层声音,调研要脚踏实地,不要照搬死搬政策施压。

  制服青年: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监管系统是一个共识,也是必须的。但说“三合一”弱化了食品监管就没有根据了,深圳、天津两个省部级市,均是“三合一”设置了市场监管委员会(深圳在委员会下单设两个平行机构:市场监管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不见两个地区出现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统一权威不是嘴上说说,难道单设一个人员不足、办公设施不保障、监管手段不完善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就马上实现统一权威了?地方政府在机构压缩、编制紧张的情况下,更多是考虑如何进行机构整合,在没有顶层规划的情况下,就只能进行三合一或N合一。

  舆情点评:

  被誉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是2015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最令人瞩目的热词。今年以来,全国人大《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也持续受到媒体关注。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情况的报告成为舆论热点并不令人意外。不过,这一轮舆论热潮反映出食品安全领域的一个舆情新动向,那就是更多的媒体从单纯报道食品安全事件,发展为开始探讨这些事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特别是体制原因。

  在本周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开展的专题询问中,现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存在的不足及未来走向依然成为最引人关注的问题。因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一旦出现问题,再好的法律制度也很难执行到位。这一点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也说得很明确——当前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仍需要进一步研究。

  2013年以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呈现不同模式。独立设置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者有之,“三合一”、“四合一”甚至“五合一”者亦有之。此次执法检查报告提出,“多合一”的市场监管模式一方面有利于精简机构,整合行政执法力量;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些地方弱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究竟是独立设置更有效还是“多合一”更有利,这是2013年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永恒的“辩题”。不可否认,3年来,不少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程未能实现预期目标,非但实施期限一再延宕,关键的是不少地方的改革路径与顶层最初设计相背离,越走越远。像部分市县将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工商、质检、物价等部门合并为“多合一”的市场监管局,而上一级仍是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等部门,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等情况屡见不鲜。在一些地区,作为监管最前沿的基层食药监管机构淹没于这种“大呼隆”体制之下,导致最后一公里没人值守。更何况这种“多合一”模式本身也不统一,有的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机构“三合一”,有的还纳入价格监管机构或盐业管理机构等实施“四合一”,名称五花八门,出现了一个部门“几顶大盖帽、几套执法文书、几支执法队伍”情况,影响了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的完整和统一权威。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提出要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如何建立?怎么统一?近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中央编办等9个部门组成调研组已分赴10个省(区、市)开展专题调研,希望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国家对现有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现状和工作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做好顶层设计,由国家主导,统一模式,然后自上而下地逐步推进。正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局长毕井泉所言,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任何形式的探索,都必须坚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地方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要求不动摇,不忘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改革初衷。唯有如此,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才不是一句空话。  更多相关【网络舆情】知识推荐阅读:《【网络舆情播报】高考志愿被同班同学篡改,舆情发展为何一边倒?》

文章原标题:【网络舆情播报】《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不忘初心方可守住“舌尖安全”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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