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公关建模」兰州水污染危机公关方案

日期:2019-04-15 05:41:34 / 人气: / 来源:本站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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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水污染危机公关方案  近日,中国移动发布一则负面行为处理结果的公告。

应急声明 危机公关  公告表明,经中国移动2018年至2019年通信工程专业监理服务集中采购(广东)项目评标委员会认定,福建省某通信工程监理公司在本项目存在:投标活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的业绩发票和人员资质文件。

2018公关危机案例  处理结果是:三年内,禁止该企业在监理服务领域与中国移动及其下属企业新增合作。

危机公关  △公告截图

微博危机公关奶粉

危机公关肯德基秒杀门事件  回顾中国移动2018年至2019年通信工程专业监理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涵盖41个省级分公司及专业公司,总预算达100亿元,号称2017年年底“监理第一大标”。

  广东监理项目中标公示一波三折

  广东项目共发布3次中标公示:1月7日第一次公示共9家企业中标;3月9日第二次公示,中标企业变更为8家,原福建省某通信工程监理公司中标份额归入公诚;4月2日第三次公示,中标企业变更为7家,原深圳市某工程顾问公司中标份额归入达安。

  △1月7日第一次中标结果公示

  中国移动负面处理规则:禁止合作三年、取消中选资格

  根据《中国移动一级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责任追究措施”一项:

  对发生负面行为的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发生负面行为情况不同,分别给予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禁止合作三年、相应产品类别禁止合作三年、扣减后续采购综合评审得分或后评估得分、扣减分配份额等追究措施。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相应特别严重负面行为或严重负面行为的,应取消本次采购的中选资格。

  在竞争日益激烈的通信服务行业里,三年内公司主营业务不能参加中国移动及其下属公司的招投标活动,这无疑给这家公司带来重大影响。在行业洗牌愈益加速、新技术飞快迭代、新机遇不断出现的时代,三年之后,该是怎样一种新景象啊!

  这边有中兴经历40天的苦难后迎来曙光,和解条件曝光,代价惨重,中兴事件留给企业的更多的是教训、经验和反思;另一边有中国移动开出的“三年禁止合作”罚单,给企业如何合规合法经营敲响了警钟。

  最后还是这句话:在企业经营的道路上,既要抬头看天,也要低头看路,守法诚信,企业才走的远,走得稳。

  附丨中国移动一级集中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

  根据供应商负面行为给中国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生产运营、优质服务、企业形象造成的负面影响程度和经济损失不同,中国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依次分为一般负面行为、严重负面行为和特别严重负面行为。各类负面行为定义如下:

  一、供应商负面行为认定与分级标准

  (一)一般负面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负面行为:

  1.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该产品质量合格标准,或延期交货,或供应商服务人员未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技术指导不到位或售后服务不到位行为且被责任追究的;

  2.故意修改采购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进行响应的;

  3.存在质量、履约等问题拒不整改的;

  4.违约转包、分包合同货物情节严重的;

  5.没有按照承诺使用承诺品牌、承诺参数的元器件或原材料行为被责任追究的;

  6.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商操作等原因造成中国移动网络故障,达到《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工信部电管[2009]187号,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定义的重大事故,或达到《互联网网络安全信息通报实施办法》(工信部保[2009]15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定义的重大事件,或达到《中国移动全网重大通信故障定义》(以下简称《故障定义》)中定义的故障情形且造成重大影响(被国家级新闻媒体和各大门户网站集体进行负面报道等情况)的重大事件。如前述事故或故障同时符合《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和《故障定义》的相应情形定义,则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定义情形为准;

  7.其他经中国移动认定为一般负面行为的。

危机公关建模 - 2018公关危机案例

  (二)严重负面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严重负面行为:

  1.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加采购或弄虚作假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以及与检测单位串通伪造检测结果的行为等;

  2.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及采购相关方串通的,包括但不限于相互协商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中选人,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或者中选,按照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联合行动,非法获知标底或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等;

  3.不按采购文件及应答文件承诺签订合同或框架协议的;

  4.对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投诉的,或者对其他供应商、采购人等采购活动的相关方采取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的;

  5.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商操作等原因造成中国移动网络故障,并达到《监督管理办法》定义的特别重大事故,或《实施办法》定义的特别重大事件的;

  6.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商操作等原因造成中国移动安全生产事故,并达到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生产安全事故条例》)定义的一般事故级别的;

  7.其他经中国移动认定为严重负面行为的。

  (三)特别严重负面行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

  1.司法、纪检监察部门认定供应商向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代理机构、检测单位等中国移动采购相关方及相关人员行贿或违法违规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2.因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或供应商操作等原因造成中国移动安全生产事故,并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条例》定义的较大事故及以上级别事故的;

  3.其他经中国移动认定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的。

  二、责任追究措施

  对发生负面行为的供应商, 根据供应商发生负面行为情况不同,分别给予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的产品禁止合作三年、相应产品类别禁止合作三年、扣减后续采购综合评审得分或后评估得分、扣减分配份额等追究措施。

  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期间发生相应特别严重负面行为或严重负面行为的,应取消本次采购的中选资格。

  供应商因其负面行为被追究责任的,其基于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仍应继续承担。对供应商负面行为的处理不替代对供应商合同项下法律责任的追究。

  三、其他

  中国移动在确认供应商负面行为并进行责任追究后,将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对供应商负面行为情况及处理结果进行公告。

  对于个人实施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的,中国移动将拒绝接受其代表任何供应商参与中国移动所有采购活动。

文章原标题:【负面处理】中国移动发布负面行为处理结果公告!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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